中新網11月27日電 香港電臺前兼職DJ陳震傑,擔任2名9歲及11歲男童的補習老師2年來,不斷性侵犯2人,又用網絡攝影機及手機拍下片段,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13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電臺前兼職DJ陳震傑在社交網絡認識當時9歲的男童X及他的母親,之後開始替X補習,亦與X的家人變得稔熟,經常一起用膳及到外地旅行。另一受害男童Y(11歲)是被告的鄰居,其後被告亦成為Y的補習老師。
  被告陳震傑於2010年2月至2012年12月,正直X年僅9歲及Y介乎11至13歲期間,在寓所分別性侵犯2人,又在X及Y同場的情況下向2人作出猥褻行為,並用網絡攝影機及手機拍下片段。去年12月,X就讀學校的一名活動助理,無意中在網上發現X的裸照,於是通知校方。
  辯方昨求情時呈上電影編劇阮繼志博士及被告多名香港電臺同事的聯署求情信,辯方指被告經常參與義務工作,為犯案深感後悔及內疚。  (原標題:香港電臺前DJ假借補習之名性侵犯2男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a50pakx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